國書
詞語解釋:
一國派遣或召回大使(或公使)時,由國家元首寫給駐在一國元首的文書。大使(或公使)只有在向所駐國呈遞國書以后,才能得到國際法所賦予的地位。
分詞解釋:
以后:
比現在或某一時間晩的時期。
賦予:
交給(重大任務、使命等):這是歷史賦予我們的重任。
地位:
1.人或團體在社會關系中所處的位置。
2.人或物所占的地方。
3.程度;地步。
派遣:
命人辦公事:派遣代表團出訪歐洲。
元首:
1.頭。
2.君主。
3.今亦用以稱國家的最高領導人。
4.為首者,禍首。
5.創始人。
6.歲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