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徒
詞語意思:
1.官府的事宜。
2.官府的徒隸。
分詞解釋:
官府:
①舊時稱行政機關,特指地方上的。
②稱封建官吏。
徒隸:
1.刑徒奴隸,服勞役的犯人。
2.專指獄卒。
事宜:
關于事情的安排和處理:研究干部任免事宜。
● 徒
◎ 步行:徒步。徒涉。
◎ 空:徒手。
◎ 白白地:徒然。徒勞無益。
◎ 只;僅僅:家徒四壁。
◎ 從事學習的人:徒弟。徒工。學徒。師徒。
◎ 同一派系或信仰同一宗教的人:信徒。教徒。黨徒。
◎ 人(多指壞人):匪徒。暴徒。賭徒。叛徒。
◎ 剝奪犯人自由的刑法:徒刑。
● 官
◎ 在政府擔任職務的人:官吏。官僚。官邸。官腔。官署。官廳。官爵。
◎ 屬于國家的或公家的:官辦。官費。官方。官府。
◎ 生物體上有特定機能的部分:感官。器官。五官。官能。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