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荒
詞語意思:
指福建及浙江南部沿海地區。泛指我國南方開發較晩的地區。
分詞解釋:
南方:
1.南面,南邊。表示方位。
2.泛指南部地區,指長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區。
開發:
①以荒地、礦山、森林、水力等自然資源為對象進行勞動,以達到利用的目的;開拓:開發荒山 ㄧ開發黃河水利 ㄧ開發邊疆。
②發現或發掘人才、技術等供利用:開發先進技術ㄧ人才開發中心。
浙江:
1.水名。即錢塘江。《莊子》作制河,《山海經》﹑《史記》﹑《越絕書》﹑《吳越春秋》作浙江,《漢書.地理志》﹑《水經》作漸江水。古人所謂浙漸,實指一水。參閱王國維《浙江考》。
2.省名。簡稱浙。在我國東部沿海。以境內錢塘江舊稱浙江得名。
南部:
1.指南匈奴諸部。
2.南邊;南方地區。
地區:
①指較大的區域范圍:沿海地區|發達地區。
②中國省、自治區根據行政管理的需要劃分的區域。包括若干個縣、自治縣、市。不是一級行政區域。設立行政公署,作為省、自治區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20世紀80年代起,有些地區撤銷,所管理的縣、自治縣、市改由地級市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