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都買第

鴻都買第
詞語解釋
以之泛指買官行賄。
分詞解釋
鴻都:
1.漢代藏書之所。
2.東漢靈帝光和元年設在鴻都門的學校。專習辭賦書畫,出授高級官職。
3.借指秘書省。
4.指仙府。參見“鴻都客”。
行賄:
1.流通財物。
2.進行賄賂。

鴻都買第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www.qjyouth.com/ci/17/2231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