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體
詞語意思:
1.猶事理。
2.治政之體要。
3.論說體裁。
分詞解釋:
論說:
1.議論評說。
2.論說文。
3.按理說。
體要:
1.切實而簡要。
2.大體;綱要。
3.體統;體制。
4.謂領悟要旨。
體裁:
又稱“樣式”。指各種文學作品的類別。一般按作品形象塑造、體制結構、語言運用的不同,把文學分為四大類別,即詩歌、散文、小說、戲劇。每一種體裁中,又可根據一定的標準,劃分為各種品類的體裁。如戲劇作品按長短大小,可劃分為多幕劇、獨幕劇;按內容、性質,可劃分為歷史劇、現代劇等。
事理:
1.事物的道理。
2.事情,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