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比

催比
詞語解釋
舊時州縣長官責令吏役限期完成緊要公務,逾限不能完成,則予處罰。
分詞解釋
逾限:
1.亦作“踰限”。
2.越出國界。
3.超過限額或限期。
不能:
1.不可能:不能夠。
2.[方]不允許,不可以。
3.[方]不至于。
處罰:
對犯錯誤或犯罪的人加以懲治。
完成:
1.指完婚。
2.保全;救護。
3.成就。按照預定的目的結束事情。
長官:
1.上級官員﹔上司。
2.眾官之長。多指級別較高的官吏。
3.唐宋時多指縣令。
4.官吏的泛稱。


催比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www.qjyouth.com/ci/20/655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