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場
詞語解釋:
賣藝,演戲。
分詞解釋:
演戲:
表演戲劇。
賣藝:
1.以詩文書畫等換錢。
2.指在街頭或娛樂場所表演雜技﹑武術﹑曲藝等掙錢。
● 場(場)
◎ 平坦的空地,多指農家翻曬糧食及脫粒的地方:場院。
◎ 量詞,指一事起迄的經過:下了一場雨。
◎ 集,市集:趕場。
● 場(場)
◎ 處所,許多人聚集或活動的地方:場子。場地。場所。
◎ 量詞,用于文娛體育活動:場次。
◎ 比賽地,舞臺:上場。下場。粉墨登場。捧場。
◎ 戲劇作品和戲劇演出中因場景變化或人物上下場而劃分的段落:三幕五場。
◎ 物質存在的一種特殊形式:電場。磁場。
● 做
◎ 進行工作或活動:做活。做事。做工。做手腳(暗中進行安排)。
◎ 寫文:做詩。做文章。
◎ 制造:做衣服。
◎ 當,為:做人。做媒。做伴。做主。做客。看做。
◎ 裝,扮:做作。做功。做派。
◎ 舉行,舉辦:做壽。做禮拜。
◎ 用為:蘆葦可以做造紙原料。
◎ 結成(關系):做親。做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