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印度公司

東印度公司
詞典解釋
英國在東方進行壟斷貿易和殖民擴張的組織。1600年成立,獲好望角以東各國的貿易壟斷權。最初在馬來群島一帶進行香料貿易,后主要在印度活動,建立商館、堡壘,擁有軍隊和艦隊,有權宣戰和媾和,成為一個政權機構。18世紀中期到19世紀中期逐步征服全印度,實行殖民統治,并入侵緬甸、阿富汗和馬來亞等地;向中國走私鴉片,掠得大量財富。19世紀前期對印和對華貿易壟斷權相繼被取消。1858年在印度民族大起義打擊下被撤銷。
分詞解釋
馬來亞:
“馬來西亞西部地區”的舊稱。當地已很少使用這個名稱。該地區現簡稱“西馬”,又稱“半島馬來西亞”。
前期:
1.所定日期之前;事情出現之前。
2.事前或過去的約定;預定。
3.對未來的預期﹐打算。
4.某一時期的前一階段。
后主:
1.后代的君主;嗣君。
2.歷史上稱一個王朝的末代君主。如三國蜀的劉禪﹑北齊的高緯﹑南朝陳的陳叔寶﹑南唐的李煜等,均稱后主。
媾和:
交戰國締結和約,結束戰爭狀態。也指一國之內交戰團體達成和平協議,結束戰爭。
征服:
①用強力制服:征服頑敵|征服大自然。
②影響所及使人折服:以出眾的才華、寬闊的胸襟征服了對手。


東印度公司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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