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規
詞語解釋:
學校制定的學生必須遵守的規則。
[school regulations] 學校所定的學生必須遵守的規則
分詞解釋:
學生:
①在學校肄業或在其他教育、研究機構學習的人。
②向老師或前輩學習的人。也用于弟子對老師或前輩的自稱。
學校:
有計劃、有組織地進行系統教育的機構。起源于奴隸社會。中國古代的學校稱為庠、序、學、校。在開始產生時不都是專門的教育機構,而兼為習射、養老的場所。以后的學校一般稱為學。1902年《欽定學堂章程》中稱為學堂,1912年的學制中改稱為學校。
規則:
①規定出來供大家共同遵守的制度或章程:交通規則丨借書規則丨工廠管理規則。
②規律;法則:自然規則丨造字規則。
③(在形狀、結構或分布上)合乎一定的方式;整齊:規則四邊形丨這條河流的水道原來很不規則。
必須:
①表示事理上和情理上的必要;一定要:學習必須刻苦鉆研。
②加強命令語氣:明天你必須來。‖‘必須’的否定是‘無須’、‘不須’或‘不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