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長

山長
詞語解釋
1.唐﹑五代時對山居講學者的敬稱。如唐代刺史孫丘于閬州古臺山置學舍,延尹恭初為山長;五代蔣維東隱居衡岳,受業者稱蔣為山長。事見宋馬永易《實賓錄》卷十一。宋元時為官立書院置山長,講學兼領院務;明清時改由地方聘請。清末改書院為學堂,山長之制乃廢。
2.隱者之稱。
分詞解釋
山居:
1.居住于山中。
2.山中的住所。
學堂:
1.學校的舊稱。
2.命相家術語,指人面近于耳門之前處。
3.舊指兒童死者合葬處。
聘請:
原指公府征辟﹐后泛指請人任職。
十一:
1.十分之一。指稅率。謂十分中取其一分。
2.十分之一。指利率。有時用為泛指。
3.十分之一。亦泛指經商獲利。
4.十分之一。表示可能性很小或很小的一部分。
學者:
1.做學問的人;求學的人。
2.在學術上有一定造詣的人。


山長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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