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
詞語解釋:
①犯罪后自動投案,向公安、司法機關或其他有關機關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為。我國刑法規定,自首的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②叛變投敵,屈節坦白:自首變節|他被敵人逮捕后,不久便自首了。
分詞解釋:
犯罪:
做出犯法的、應受處罰的事。
掌握:
①控制;主持:掌握主動|掌握政權|掌握分寸。
②了解、熟習并加以運用:掌握知識|掌握技術|掌握規律。
自動:
①自己主動;出于自己心愿:非常自動地來到車站送行|自動報名參加。
②不靠外力的:自動燃燒。
③指器械通過自身的裝置而活動:自動傳輸|自動售貨機。
叛變:
背叛自己的階級或集團而采取敵對行動或投到敵對的一方去。
服刑:
服徒刑:服了兩年刑ㄧ正在勞改農場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