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民
詞語解釋:
猶眾民。《管子.山至數》:“大夫不鄉贅合游者,謂之無禮義。大夫幽其春秋,列民幽其門山之祠。”郭沫若等集校:“許維遹案:‘列民,讀為黎民。’”一說列民當分讀,原文當為:“春秋不鄉贅合游者,謂之無禮義。大夫幽其列,民幽其門。”見《管子集校》郭沫若案。
分詞解釋:
讀為:
古代注音兼釋義用語。用以表示古書中的假借字。
至數:
1.極其精深微妙的道理或事理。
2.指事物發展的必然結果。
3.真實的本領﹑方術。
原文:
1.征引﹑轉寫或改寫時所依據的文字。
2.翻譯時所依據的詞句或文章。
禮義:
1.禮法道義。禮,謂人所履;義,謂事之宜。
2.同“禮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