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性
詞語解釋:
①在一定的社會條件和教育影響下形成的一個人的比較固定的特性:個性強ㄧ這個人很有個性。
②事物的特性,即矛盾的特殊性。一切個性都是有條件地、暫時地存在的,所以是相對的。
分詞解釋:
條件:
①見“根據與條件”。
②邏輯上指假言判斷所反映的某種事物情況賴以產生的事物情況。有三種:充分條件、必要條件、充分又必要條件。
形成:
經過發展變化而成為:形成新的風格|形成包圍。
存在:
1.指事物持續地占據著時間和空間;實際上有。
2.泛指各種事物或現象。
3.哲學上指不以人的意識為轉移的客觀世界。
4.指舉止行為。
暫時:
①短時間的:這是暫時的困難。
②副詞。表示事情或狀態延續的時間短:暫時休會|暫時閉上眼睛。
固定:
①不變動或不移動的(跟‘流動’相對):固定職業丨固定資產。
②使固定:把學習制度固定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