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命

再命
詞語解釋
1.即二命。周代的官爵分為九個等級,稱九命。九命最高,一命最低。再命屬第八個等級。天子之中士,公﹑侯﹑伯之大夫和子﹑男之卿都屬再命。見《周禮.春官.典命》﹑《地官.黨正》。
2.泛指低級官吏。
分詞解釋
天子:
古以君權為神所授﹐故稱帝王為天子。
等級:
1.按差異而定出的高下級別。
2.分等;逐步。
3.在社會地位上和法律地位上不平等的社會集團。這種等級差別在奴隸制和封建制下最為明顯。
大夫:
①古代官職名,位居卿之下,士之上。秦漢后有御史大夫、光祿大夫等,唐代以后稱高級文職官階為大夫。
②(dai-)宋代醫官置大夫以下官階,后以之稱醫生。
地官:
1.古代六官之一。
2.神名。道家以天官﹑地官﹑水官為三官。


再命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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