遐訓

遐訓
詞語解釋
前人的訓誡。
分詞解釋
訓誡:
中國公安機關和法院對某些違法犯罪分子所作的批評教育。需要予以訓誡的,犯罪情節輕微而免予刑事處分的人,在民事案件中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人,妨害民事訴訟的訴訟參與人或其他人,由法院予以訓誡;不滿十四歲違反治安管理的人,由公安機關予以訓誡。
前人:
1.從前的人。
2.前面的人。

● 訓(訓)
◎ 教導,教誨:訓誡。訓蒙(教育兒童)。訓迪(教誨開導)。教訓。培訓。
◎ 可以作為法則的話:家訓。
◎ 典式,法則:不足為訓。
◎ 解釋詞的意義:訓詁(解釋古書中的字、詞句的意義。亦稱“訓故”、“詁訓”、“故訓”)。訓讀(日文借用漢字寫日語原有的詞,用日語語音讀漢字)。
● 遐
◎ 遠:遐方。遐心。遐觀。遐邇(遠近)。遐舉(進行;遠揚)。遐想。
◎ 長久:遐齡。

遐訓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www.qjyouth.com/ci/23/1329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