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廢
詞語解釋:
因病廢棄;因病殘廢或有殘疾。
分詞解釋:
殘廢:
四肢或雙目等失去一部分或喪失其機能。亦指殘廢之人。
殘疾:
肢體、器官等因傷病而缺損或嚴重變形:關心殘疾人。
廢棄:
拋棄不用:把廢棄的土地變成良田 ㄧ舊的規章制度要一概廢棄。
● 病
◎ 生物體發生不健康的現象:疾病。病癥。病例。病痛。病情。病源。病愈。病變。病危。病逝。病榻。病殘。
◎ 缺點,錯誤:語病。通病。弊病。
◎ 損害,禍害:禍國病民。
◎ 不滿,責備:詬病。
◎ 煩躁,擔憂:“鄭人病之”。
● 廢(廢)
◎ 停止,不再使用:廢弛(應該施行而不施行)。廢除。廢黜(罷免,革除)。廢帝(被廢黜的皇帝)。廢棄。廢止。廢置。因噎廢食。
◎ 沒有用的,失去效用的:廢話。廢品。廢墟(受到破壞之后變成荒蕪的地方)。
◎ 沒有用的東西:修舊利廢。利用“三廢”(“三廢”,廢氣、廢水、廢渣)。
◎ 荒蕪,衰敗:田園荒廢。幾經興廢。
◎ 重傷或殺死某人:廢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