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印
詞語意思:
篆刻,刻印章。
分詞解釋:
篆刻:
中國傳統藝術之一。指雕刻印章的藝術。因刻印時先在印材上作篆字,再加鍥刻,故稱。一般用刀刻于石、牙、角、木等印材上;金屬印章,則多先刻印模,然后鑄成。秦印、漢印為公認的篆刻藝術之源,明、清兩代出現眾多篆刻流派。
印章:
又稱“圖章”。古稱“”,后多作“璽”。自秦始皇起,“璽”為帝王專用,官、私所用稱“印”。先秦、秦漢時期多作封發簡牘等物件之用,將印蓋于封泥之上。紙廣泛應用后,印章遂以朱色印泥鈐蓋,除日常應用外,又多用于書畫題識。古多以金屬、玉為印材,元代以后盛行石章,另也用象牙。牛角、木、水晶等作材料。
● 印
◎ 圖章,戳記:印章。印璽。印記。印把子(亦喻政權)。
◎ 痕跡:手印。指印。印子(a.痕跡;b.高利貸的一種,全稱“印印錢”)。
◎ 用油墨、染料之類把文字或圖畫留在紙、布、器皿等材料上:印刷。排印。印制。印發。
◎ 彼此符合:印證。心心相印。
◎ 外界事物反映在腦中所留下的形象:印象。
◎ 姓。
● 治
◎ 管理,處理:治理。治家。治喪。治標。治本。治國安邦。自治。統治(a.管理;b.分配)。
◎ 整理:治河。治水。
◎ 懲辦:治罪。處治。
◎ 醫療:治病。治療。醫治。
◎ 消滅農作物的病蟲害:治蝗。治蚜蟲。
◎ 從事研究:治學。治史。
◎ 安定:治世。治安(社會的秩序)。天下大治。
◎ 舊稱地方政府所在地:府治。治所。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