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養媳婦

童養媳婦
詞語解釋
幼女受人領養﹐長成為人兒媳者。
分詞解釋
領養:
把別人家的孩子領來撫養,當做自己的子女。
為人:
1.做人處世接物。
2.指人在形貌或品性方面所表現的特征。
3.謂區別于萬物而作為人。
4.猶體面。
5.謂男女交媾。
長成:
1.長大成人。
2.成長。
養媳婦:
幼時即領而養之,待長大后方成婚的兒媳婦。語本《三國志.魏志.東沃沮傳》“飲食居處,衣服禮節,有似句麗”裴松之注引三國魏魚豢《魏略》:“其嫁娶之法﹐女年十歲﹐已相設許。婿家迎之﹐長養以為婦。”

● 童
小孩子:兒童。童工。童謠。童話。童心。童趣。童真。
舊時未成年的仆人:書童兒。
沒有結婚的:童男。童女。童貞。
未長成的:童牛(沒長角的小牛)。
禿:童山。頭童(喻人禿頂,如“童童齒豁”)。
古同“瞳”,瞳孔。
姓。

童養媳婦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27/1048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