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庭
詞語解釋:
在法庭審理的現場。
[at court] 在法庭上
檢察官當庭就認為這不能作為犯罪的證據
分詞解釋:
法庭:
①法院所設立的審理訴訟案件的機構。
②法院審理訴訟案件的地方。
審理:
1.審訊處理。
2.明親王府的理刑官。
現場:
1.事件或行動發生的地點。
2.在需要行動的地點。
當庭
詞語解釋:
在法庭審理的現場。
[at court] 在法庭上
檢察官當庭就認為這不能作為犯罪的證據
分詞解釋:
法庭:
①法院所設立的審理訴訟案件的機構。
②法院審理訴訟案件的地方。
審理:
1.審訊處理。
2.明親王府的理刑官。
現場:
1.事件或行動發生的地點。
2.在需要行動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