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
詞語意思:
用特殊的方法、設備、措施對特殊對象實施的教育。特殊對象狹義指身心有缺陷的兒童、青少年和成人,廣義則還包括超常兒童、有品德缺陷的問題兒童和有精神病的兒童等。中國實施特殊教育的對象主要是盲、聾、啞、智力落后以及有其他身心缺陷的兒童和青少年,設有盲聾啞學校、低能兒學校或低常兒童班、弱智兒童班,以及工讀學校等。
分詞解釋:
措施:
1.設施;解決問題的辦法。
2.實施。
包括:
包含(或列舉各部分,或著重指出某一部分):語文教學應該包括聽、說、讀、寫四項,不可偏輕偏重ㄧ我說 ‘大家’,自然包括你在內。
實施:
用實際行動去落實施行:從今年起實施新的教改方案。
特殊:
不同一般的;不平常的:特殊性|情況特殊|特殊待遇。
兒童:
較幼小的未成年人(年紀比‘少年’小):兒童讀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