斛斯

斛斯
詞語意思
復姓。北魏有斛斯椿。見《北史》本傳。
分詞解釋
本傳:
傳記文的一種。與“別傳”相對。記載一人的生平事跡及其著作等。包括列于家譜的“家傳”和列于史書的“史傳”。
復姓:
不止一個字的姓,如歐陽、司馬等。
北魏:
北朝之一,公元386-534,鮮卑人拓跋珪所建,后來分裂為東魏和西魏。參看〖南北朝〗。

斛斯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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