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罪
詞語解釋:
告罪。
分詞解釋:
告罪:
1.告發罪行。
2.宣布罪狀。
3.請罪。謂犯有罪過,請予處分。后常用為表示歉意的謙辭。
● 罪
◎ 犯法的行為:犯罪。罪人。認罪。有罪。罪惡。罪名。罪魁。罪行。罪證。罪責。罪孽(迷信的人認為應受到報應的罪惡)。罪不容誅。
◎ 過失,把過失歸到某人身上:功罪。罪愆。罪尤(“尤”,過失,罪過)。歸罪于人。
◎ 刑罰:判罪。畏罪。待罪。請罪。
◎ 苦難,痛苦:受罪。
● 布
◎ 棉、麻及棉型化學短纖維經紡紗后的織成物:布匹。布帛。布衣。
◎ 古代的一種錢幣。
◎ 宣告,對眾陳述:宣布。發布。布告。開誠布公(推誠相見,坦白無私)。
◎ 分散到各處:散布。遍布。星羅棋布。
◎ 流傳,散播:布道。布施。
◎ 做出安排:布置。布景。布局。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