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人罪

出入人罪
詞語解釋
指法庭裁判錯誤,把有罪的人認為無罪,把無罪的人認為有罪。
分詞解釋
錯誤:
①不正確;與實際不合:錯誤的看法。
②指不正確的觀點、行為等:犯錯誤|錯誤非常嚴重。
法庭:
①法院所設立的審理訴訟案件的機構。
②法院審理訴訟案件的地方。
認為:
對人或事物確定某種看法﹐做出某種判斷。
有罪:
1.有犯法的行為。亦指有犯法行為的人。
2.有過錯。
3.表示失敬陪禮之辭。
無罪:
1.沒有罪過;沒有犯罪。
2.指沒有犯罪的人。
3.不予論罪。


出入人罪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www.qjyouth.com/ci/27/1132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