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眾
詞語解釋:
聽講演﹑音樂或廣播的人。
聽講演、音樂或廣播的人
分詞解釋:
廣播:
①廣播電臺、電視臺發射無線電波,播送節目。有線電播送節目也叫廣播。
②指廣播電臺或有線電播送的節目:聽廣播。
③〈書〉廣泛傳揚:詩名廣播丨廣播儒風。
音樂:
藝術的一種。以有組織的音響所構成的藝術形象來表現人的思想感情、反映社會生活。必須通過顯示其實際音響的演唱、演奏才能為聽者所感知而產生藝術效果。節奏、旋律、和聲、管弦樂法為其基本要素和表現手段。分聲樂、器樂兩大類別,又可按體裁、形式分為交響曲、協奏曲、室內樂、合唱、歌曲以及絲竹、吹打、說唱音樂等。在歌劇、舞劇、戲曲、電影等綜合藝術中,音樂是重要的構成因素之一。
講演:
對聽眾講述有關某一事物的知識或對某一問題的見解:登臺講演ㄧ他的講演很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