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刑

省刑
詞語解釋
減少或減輕刑罰。
分詞解釋
減輕:
減少重量、數量或程度:減輕負擔ㄧ病勢減輕。
減少:
減去一部分:減少人員 ㄧ減少麻煩ㄧ工作中的缺點減少了。
刑罰:
法院懲罰罪犯的強制方法。內容為剝奪罪犯的某種權益--財產、政治權利、人身自由以至生命。是國家權力的組成部分,也是國家得以存在的必要條件。一般分為主刑和附加刑。

● 刑
◎ 對犯罪的處罰:刑罰。刑法。刑律。刑事。執刑。服刑。
◎ 特指對犯人的體罰:刑訊。受刑。刑具。
● 省
◎ 地方行政區域:省份。省會。
◎ 節約,不費:省錢。省事。省吃儉用。
◎ 簡易,減免:省略。省稱。省寫。
◎ 中國古官署名:中書省(a.魏晉開始設置,總管國家政務,歷代有所沿革,唐初設“中書、尚書、門下”三省共管政事;b.元代“中書省”兼管“尚書省”的職權,權更重,成為中央最高的官署,稱地方最高行政官署為“行中書省”,簡稱“省”,是現在“省”的來歷)。尚書省。門下省。秘書省。
◎ 古代稱王宮禁地:省中。省闥(禁中)。
● 省
◎ 檢查:反省(檢查自己)。省察(考察)。吾日三省吾身。
◎ 知覺,覺悟:省悟。發人深省。
◎ 看望父母、尊親:省親。省視。

省刑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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