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而論之

成語拼音:[yao er lun zhi]
成語解釋:猶言要而言之。概括地說,簡單地說。
成語出處:《天討.豕韋之裔〈普告漢人〉》:“要而論之,滿人之人中國也,據其土地山河,竊棋子女玉帛……固古人所謂倒行逆施者矣。”
成語繁體:要而論之
成語簡拼:yelz

成語簡拼:中性成語
成語用法:作分句;用于總結文章等
成語結構:偏正式成語
產生年代:近代成語
近義詞:要而言之 總而言之
成語造句:要而論之,法者天下之公器也,變者天下之公理也。 ★梁啟超《論不變法之害》

要而論之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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