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贓納賄

成語拼音:[tan zang na hui]
成語解釋:貪贓:利用職權非法占有公家或他人的財物;納:接受;賄:賄賂。指利用職權,貪污受賄。
成語簡拼:tznh
成語造句:已而國用不足,又復思融,意欲再行召入,會有飛狀告融,貪贓納賄,隱沒官錢,乃再流巖州,病死途中。 ★蔡東藩《南北史演義》四十四回

貪贓納賄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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