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受同科

成語拼音:[yu shou tong ke]
成語解釋:行賄和受賄的人受到同等的處罰。
成語出處:清.李寶嘉《官場現形記》第三十六回:“家兄一想,這件事倘要認真辦起來,與受同科,不但姓文的擔不起,就是老哥亦落不是的。”
成語繁體:與受同科
成語簡拼:ystk

常用程度:一般成語
成語簡拼:中性成語
成語用法:作賓語、定語;用于書面語
成語結構:主謂式成語
產生年代:近代成語
成語造句:凡贓私的銀,是與受同科的,他怎敢鬧出來? ★清.吳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四十六回

與受同科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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