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足為法


不足為法 bu zu wei fa

成語解釋:不值得學習、效法。
成語出處:清.趙翼《甌北詩話.李青蓮詩》:“開口便說:《大雅》不作,騷人斯起,然詞多哀怨,已非正聲;至楊、馬益流宕。建安以后更綺麗,不足為法。”
成語繁體:不足為灋
成語簡拼:bzwf

常用程度:常用成語
成語簡拼:中性成語
成語用法:作謂語;指不值得學習
成語結構:動賓式成語
產生年代:近代成語
近義詞:不足為訓
反義詞:不刊之論 天經地義
成語示例:那些工作作風實不足為法。 ★丁玲《太陽照在桑干河上.寫在前邊》
成語英文:cannot be taken as a model

不足為法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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