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拼音:[zui bu rong zhu]
成語解釋:誅:把罪人殺死。罪惡極大,殺了也抵不了所犯的罪惡。
成語出處:《漢書.游俠傳序》:“況于郭解之倫,以匹夫之細,竊殺生之權,其罪已不容誅矣。”
成語繁體:辠不容誅
成語簡拼:zbrz
常用程度:常用成語
成語簡拼:貶義成語
成語用法:作謂語、賓語;指罪惡極大
成語結構:主謂式成語
產生年代:古代成語
成語辯形:誅,不能寫作“侏”。
近義詞:罪大惡極 罪該萬死 十惡不赦
反義詞:大慈大悲
成語造句:這廝若論著五刑發落,可便罪不容誅。 ★元.秦簡夫《東堂老》第三折
成語英文:even death cannot atone for the offence
成語德文:js Verbrechen 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