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不及嗣

成語拼音:[fa bu ji si]
成語解釋:罰:懲罰;及:連累;嗣:后世,子孫。懲罰有罪的人,不株連他的子孫。
成語出處:《尚書.大禹漠》:“臨下以簡,御眾以寬,罰弗及嗣,賞廷于世。”
成語簡拼:fbjs
成語用法:作賓語、定語;用于處罰等
近義詞:罰弗及嗣

罰不及嗣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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