擇人而事

成語拼音:[ze ren er shi]
成語解釋:事:侍奉。選擇好人,侍奉終身。多指妓女選擇所嫁對象。
成語出處:清.魏子安《花月痕》第七回:“其實,采秋乘此機會,要擇人而事,不理舊業。”
成語簡拼:zres
成語用法:作謂語、定語;用于處事

擇人而事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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