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庭之訓

成語拼音:[guo ting zhi xun]
成語解釋:用以指父親的教誨。
成語出處:《論語.季氏》:“嘗獨立,鯉趨而過庭。曰:‘學詩乎?’對曰:‘未也。’‘不學詩,無以言。’鯉退而學詩。”漢.蔡邕《郡掾吏張玄祠堂碑》:“掾孫翻,以貞固之質,受過庭之訓。”
成語繁體:過庭之訓
成語簡拼:gtzx

常用程度:一般成語
感情色彩:中性成語
成語用法:作賓語;指父親的教誨
成語結構:偏正式成語
產生年代:古代成語
成語造句:仆世承門之業,受過庭之訓,是以得接冠帶之末,充乎士大夫之列。 ★《晉書.夏侯湛傳》

過庭之訓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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