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不平則鳴

成語拼音:[wu bu ping ze ming]
成語解釋:鳴:發出聲音,指有所抒發或表示。指受到委曲和壓迫就要發出不滿和反抗的呼聲。
成語出處:唐.韓愈《送孟東野序》:“大凡物不得其平則鳴。”
成語簡拼:wbpzm
成語用法:作謂語、定語、分句;用于書面語
近義詞:不平則鳴 不平而鳴
成語造句:怨不得芳官。自古說:物不平則鳴。 ★清.曹雪芹《紅樓夢》第五十八回
成語故事:唐朝時期,文學家韓愈的學生孟東野熟讀經史,很有才能,直到50歲才做溧陽縣蔚,因而常抱怨自己懷才不遇。韓愈十分同情,并在孟赴任時寫《送孟東野序》贈別:“大凡物不得其平則鳴,草木之無聲,風撓之鳴;水之無聲,風蕩之鳴。”

物不平則鳴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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