弁髦法紀


弁髦法紀 bian mao fa ji

成語解釋:弁:黑布帽子;髦:兒童眉際的垂發;弁髦:蔑視,拋棄。指蔑視拋棄法令和紀律。
成語出處:蔡東藩《民國通俗演義》第45回:“設立籌安會事務所,傳布種種印刷物,實屬弁髦法紀,罪不容誅。”
成語簡拼:bmfj
成語用法:作謂語、賓語、定語;指目無法紀
近義詞:目無法紀
反義詞:遵紀守法
成語英文:despise legal orders

弁髦法紀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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