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告投杼

成語拼音:[san gao tou zhu]
成語解釋:比喻流言數傳能使人信而轉疑。
成語出處:《戰國策.秦策二》:“昔者曾子處費,費人有與曾子同名族者而殺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參殺人。’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殺人。’織自若。有頃焉,人又曰:‘曾參殺人。’其母尚織自若也。頃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參殺人。’其母懼,投杼逾墻而走。
成語簡拼:sgtz

感情色彩:中性成語
成語用法:作賓語、定語;用于書面語
成語結構:緊縮式成語
產生年代:古代成語
成語造句:魯迅《書信集.致李康中》:“然而三告投杼,賢母生疑。千夫所指,無疾而死。”
成語故事:春秋時期,費地有一個與曾參同名的人在外殺了人,有好事者跑到曾參的母親那里說:“曾參殺了人。”曾母回答說:“我兒不會殺人。”照常織布。沒多久又有兩人跑來誤傳曾參殺了人,這時曾母害怕,就投杼逾墻而走

三告投杼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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