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不宜遲

成語拼音:[shi bu yi chi]
成語解釋:宜:可以,應該。事情要抓緊時機快做,不宜拖延。
成語出處:元.賈仲名《蕭淑蘭》第四折:“事不宜遲,收拾了便令媒人速去。”
成語繁體:事不宜遲
成語簡拼:sbyc

常用程度:常用成語
感情色彩:中性成語
成語用法:作謂語、分句;指不宜拖延
成語結構:主謂式成語
產生年代:古代成語
成語正音:遲,不能讀作“ci”。
成語辯形:宜,不能寫作“誼”。
成語辨析:事不宜遲和“當務之急”都可表示“事情不可拖延”;但事不宜遲偏重于“遲”;強調事情不能拖延;而“當務之急”偏重于“急”;強調事情急需處理。事不宜遲沒有“當務之急”語氣重。
近義詞:刻不容緩 時不我待 當務之急
反義詞:來日方長 曠日持久
成語造句:好計!我和你便去,事不宜遲。 ★明.施耐庵《水滸全傳》第二回
成語英文:no time to lose in doing the job

事不宜遲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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