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成語拼音:[yi qi ren zhi dao, huan zhi qi ren zhi]
成語解釋:以:拿;治:懲處。用別人的辦法來懲治別人。
成語出處:宋.朱熹《中庸集注》:“故君子之治人也,即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成語繁體: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成語簡拼:yqrzdhzqrz
常用程度:常用成語
感情色彩:中性成語
成語用法:作謂語、賓語;指以牙還牙
成語結構:復句式成語
產生年代:古代成語
成語正音:還,不能讀作“hai”。
成語辯形:治,不能寫作“制”。
成語辨析: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和“以眼還眼”;“以牙還牙”;都表示對方采取怎樣手段;就以怎樣手段給予以回擊。但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重在手段;“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偏重在回擊。
近義詞:以牙還牙 以眼還眼
成語造句:對于敵人的挑釁,我們要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成語英文:give somebody a pig of his own sow
歇后語:請君入甕
成語謎語:問診

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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