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殺弗論

成語拼音:[ge sha fu lun]
成語解釋:指把拒捕、行兇或違反禁令的人當場打死而不以殺人論罪。同“格殺勿論”。
成語出處:清.夏燮《中西紀事.粵民義師》:“洋人入其界者,登時格殺弗論。”
成語繁體:格殺弗論
成語簡拼:gsfl

常用程度:一般成語
感情色彩:中性成語
成語用法:作謂語;指可將拒捕的人當場打死
成語結構:復雜式成語
產生年代:近代成語
近義詞:格殺不論 格殺勿論 格殺無論

格殺弗論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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