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之當然

成語拼音:[li zhi dang ran]
成語解釋:理所當然,理應如此。
成語出處:明.凌濛初《二刻拍案驚奇》第36卷:“此原是君家之物,今日來取,理之當然。”
成語繁體:理之當然
成語簡拼:lzdr

常用程度:一般成語
成語簡拼:中性成語
成語用法:作謂語、定語;同“理所當然”
成語結構:偏正式成語
產生年代:古代成語
近義詞:理所當然
成語造句:既不得安生,亦是理之當然,奴亦無怨。 ★清.曹雪芹《紅樓夢》第69回

理之當然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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