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成語拼音:[zhi xu zhou guan fang huo, bu xu bai xing dian]
成語解釋:指反動統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為,老百姓卻連正當活動也要受到限制。
成語出處:宋.陸游《老學庵筆記》卷五:“田登作郡,自諱其名,觸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舉州皆謂燈為火。上元放燈許人入州治游觀,吏人遂書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成語繁體:隻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成語簡拼:zxzgfhbxbxd

常用程度:常用成語
成語簡拼:貶義成語
成語用法:作賓語、分句;指肆意妄為
成語結構:復句式成語
產生年代:近代成語
近義詞:肆意妄為
成語造句:可是你“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我們偶說一句妨礙的話,你就說不吉利。 ★清.曹雪芹《紅樓夢》第七十七回
成語英文:one may steal a horse while another may not look over the hedge
成語故事:北宋時期,州太守田登為人專制蠻橫,因他名“登”,下令州內百姓不許說任何一個與“登”字同音的字,否則治罪。元宵節照慣例要放焰火點三天燈,出告示的官員只好寫成“本州依例放火三日”,外地人紛紛離開這個是非之地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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