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身試法的意思
以身試法
詞典解釋
- [成語意思]
- 身:親身,親自;試:嘗試。試著親身去做觸犯法律的事。指明知故犯。
- [典故出處]
- 《漢書·王尊傳》:「明慎所職,毋以身試法。」
- [ 近義詞 ]
- 違法亂紀、作奸犯科
- [ 反義詞 ]
- 廉潔奉公、以身作則、奉公守法
- [成語舉例]
- 我們每個公民都要奉公守法,不要以身試法。
- [常用程度]
- 常用
- [感情色彩]
- 褒義詞
- [語法用法]
- 作謂語、賓語、定語;含貶義
- [成語結構]
- 偏正式
- [產生年代]
- 古代
- [成語正音]
- 試,不能讀作「sì」。
- [成語辨形]
- 試,不能寫作「式」。
- [成語辨析]
- 以身試法和「知法犯法」都指明明知道是犯法的事;還要親自去做。但以身試法偏重于親自去做犯法的事;僅指犯法;「知法犯法」偏重于「明明知道犯法」;還故意違犯;并含有違犯規章制度等意思;應用范圍較廣。
- [英文翻譯]
- challenge the law personally
- [成語謎面]
- 故意殺人
- [ 歇后語 ]
- 公安局長蹲監獄
- [成語故事]
- 出處《漢書,王尊傳》西漢時,高陽出了一位廉潔奉公的官員,叫王尊。王尊從小死去父親,由他的伯父撫養長大。伯父家里比較貧窮,王尊每天要趕羊群到野外去放牧。這孩子最愛讀書,放牧時總要帶些書閱讀。漸漸地,他對書上提到的那些秉公執法的官吏十分崇敬,希望自己將來也成為這樣的人物。一天他向伯父央求,為他在郡的監獄里謀一份差使。這時王尊才十三歲,伯父聽后驚訝他說:「你還是個孩子啊,又不懂刑律,怎么能到監獄去做事呢?」玉尊說:「孩兒已從書中見到過很多。以后再跟獄長多學學,不就行了嗎?」伯父經不住王尊一再央求,便備了禮托人找獄長說情。獄長便把王尊當聽差在身旁使喚。王尊當了幾年聽差,經常接觸到刑獄方面的事務,長進很快。一次他隨獄長去太守府辦事,被太守看中,便把他留在府中做文書方面的事。又過了幾年,王尊辭去職務,攻讀孺家經典,之后再被任用。由于他執法嚴正,逐步提升,當上了縣令,后來又升為安定郡大守。當時,安定郡官場非常混亂,一些官員利用權勢作威作福,魚肉百姓。王尊一到那里,立即整頓吏治,并曉示屬縣所有官吏忠于職守,以身作則,為下屬作出榜樣。法律無情,不要用自己的身體去嘗試一下法律。郡里有個屬官心狠手辣,搜刮大量民脂民膏,民憤極大,告示貼出后不見改悔,于是王尊把他捉拿歸案。這貪官入獄后,沒幾天就一病身亡。接著,王尊又懲辦了一批罪行嚴重而又沒有悔改的豪強。這樣一來,安定郡開始太平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