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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語棄市的意思

偶語棄市
詞典解釋
[成語意思]
偶語:相對私語;棄市:在鬧市執行死刑。指在暴政下,二人相對私語也會遭到殺身之禍
[典故出處]
西漢 司馬遷《史記 秦始皇本紀》:「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
[成語舉例]
陶菊隱《北洋軍閥統治時期史話》第80章注8:「這一時期,新疆變成了一個偶語棄市、到處監獄的恐怖世界。」
[常用程度]
生僻
[感情色彩]
貶義詞
[語法用法]
作賓語、定語;用于書面語
[成語結構]
緊縮式
[產生年代]
古代
[英文翻譯]
Those who dare to talk together will be executed.
[成語故事]
秦始皇34年,秦始皇采用丞相李斯的意見,把上書分封的淳于越看成私家學誹謗朝政,下令將《秦紀》以外的史書全部上交焚毀,禁止人們談論《詩經》《尚書》等,如果偶爾有人談論的話,就立即處死并暴尸示眾,制造焚書坑儒的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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