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中文青年中文

偶語棄市的成語故事典故出處

[成語解釋]
偶語:相對私語;棄市:在鬧市執行死刑。指在暴政下,二人相對私語也會遭到殺身之禍
[典故出處]
西漢 司馬遷《史記 秦始皇本紀》:「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
秦始皇34年,秦始皇采用丞相李斯的意見,把上書分封的淳于越看成私家學誹謗朝政,下令將《秦紀》以外的史書全部上交焚毀,禁止人們談論《詩經》《尚書》等,如果偶爾有人談論的話,就立即處死并暴尸示眾,制造焚書坑儒的慘案。

相關成語故事

最近查詢的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