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語棄市的成語故事典故出處 [成語解釋]偶語:相對私語;棄市:在鬧市執行死刑。指在暴政下,二人相對私語也會遭到殺身之禍 [典故出處]西漢 司馬遷《史記 秦始皇本紀》:「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 秦始皇34年,秦始皇采用丞相李斯的意見,把上書分封的淳于越看成私家學誹謗朝政,下令將《秦紀》以外的史書全部上交焚毀,禁止人們談論《詩經》《尚書》等,如果偶爾有人談論的話,就立即處死并暴尸示眾,制造焚書坑儒的慘案。 相關成語故事 棄之可惜 棄之可惜,食之無味 棄甲曳兵 市無二價 市道之交 最近查詢的成語 孝子賢孫 明德慎罰 能歌善舞 腳不沾地 色即是空 好事多慳 整衣危坐 正人君子 頑固堡壘 氣宇軒昂 灰頭土面 涂脂抹粉 舉目無親 扶危濟急 急功近利 只可智取,不可力敵 權均力齊 唯命是聽 黑更半夜 碎首糜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