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鴆止渴的成語故事典故出處
- [成語解釋]
- 鴆:傳說中的毒鳥,用它的羽毛浸的酒喝了能毒死人。喝毒酒解渴。比喻用錯誤的辦法來解決眼前的困難而不顧嚴重后果。
- [典故出處]
- 《后漢書·霍谞傳》:「譬猶療饑于附子,止渴于鴆毒,未入腸胃,已絕咽喉。」
「飲鴆止渴」典出《南朝宋·范曄·后漢書·卷四十八·霍谞傳第三十八》:「光衣冠子孫,徑路平易,位極州郡,日望征辟,亦無瑕穢纖介之累,無故刊定詔書,欲以何名?就有所疑,當求其便安,豈有觸冒死禍,以解細微?譬猶療饑于附子,止渴于鴆毒,未入腸胃,已絕咽喉,豈可為哉!」
東漢時,有人于大將軍梁商之前,誣告霍谞之舅父宋光,私自刪改朝廷詔書,光為此而入獄。時年僅十五歲之霍谞上書予商,為光辯白。書曰:「光位極州長,素來奉公守法,無纖介之罪,縱于詔書有所存疑,亦不敢冒死而擅改。猶如人在饑時,以毒草來充饑;而于渴時,飲鴆酒以解渴,甫一沾唇,未入腹中,已告命喪,焉可為哉?」商閱書后,甚覺有理,呈于皇上。未幾,光免罪獲釋。
東漢時,有人于大將軍梁商之前,誣告霍谞之舅父宋光,私自刪改朝廷詔書,光為此而入獄。時年僅十五歲之霍谞上書予商,為光辯白。書曰:「光位極州長,素來奉公守法,無纖介之罪,縱于詔書有所存疑,亦不敢冒死而擅改。猶如人在饑時,以毒草來充饑;而于渴時,飲鴆酒以解渴,甫一沾唇,未入腹中,已告命喪,焉可為哉?」商閱書后,甚覺有理,呈于皇上。未幾,光免罪獲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