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治之癥的意思
不治之癥
詞典解釋
- [成語意思]
- 醫治不好的病。也比喻無法挽救的禍患。
- [典故出處]
- 明·馮夢龍《醒世恒言》卷十:「太醫診了診脈,說道:『……此乃不治之癥。』」
- [ 近義詞 ]
- 不可救藥
- [ 反義詞 ]
- 藥到病除
- [成語舉例]
- 假使她們真「知道立國數千年的大中華民國」的國民,往往有自欺欺人的不治之癥,那可真是沒有面子了。(魯迅《二心集 以腳報國》)
- [常用程度]
- 常用
- [感情色彩]
- 褒義詞
- [語法用法]
- 作賓語;表示治不好的絕癥
- [成語結構]
- 偏正式
- [產生年代]
- 古代
- [英文翻譯]
- incurable disease
- [成語謎面]
- 最難治的病
- [ 歇后語 ]
- 大麻風爆了皮
- [成語故事]
- 劉德夫妻是宣德年間天津河西務鎮人,在運河邊開了個小酒店,老兩口六十多歲了,膝下無子。一日,寒天大雪,一個叫方勇的老軍士帶著十二歲的兒子方申回山東老家,來店里躲避風雪。劉公不嫌棄他們窮,用酒肉款待他們,還挽留他們過夜,說:「四海之內都是兄弟。」方勇受了風寒,半夜發作起來。劉公夫婦又是端湯、又是加被。一早劉公冒雪請來醫生。此時方勇已是不醒人世,醫生診了脈,說:「這叫『雙感傷寒』,是不治之癥,只有七日了。」劉公夫妻把店中生意歇了,全力照料方勇。幾天后方勇死了,劉公夫婦將方勇葬在自家祖墳里,將無依無靠的方申收為義子,改名劉方。劉方辛勤幫家、奉侍義父母,家業漸漸興隆。大家都說這是陰德報應。
幾年后,義父母患病,劉方衣不解帶服侍。義父母相繼亡故,劉方將他們葬了,又回山東遷來將自己母親的墓,兩家合葬在一處,自己守著酒店安心過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