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九
詞語解釋:
《易》《干》卦特有之爻題。謂六爻皆九。《易.干》:“用九,見群龍無首,吉。”王弼注:“九,天之德也。”孔穎達疏:“言六爻俱九,乃共成天德,非是一爻之九則為天德也。”高亨注:“依古筮法,筮遇《干》卦,六爻皆七,則以卦辭斷事,六爻皆九,則以用九爻辭斷事。”“用九猶通九,謂六爻皆九也。見亦讀為現。爻辭言:群龍出現于天空,其頭被云遮住。此比喻眾人俱得志而飛騰,自為吉。”因以“用九”指奮發有為。
分詞解釋:
得志:
①實現志愿:少年得志|郁郁不得志。
②特指名利欲望等得到滿足:小人得志。
自為:
1.自己做;自己治理。
2.自己做主﹐自作決定。
3.自然而成。
4.看待自己。為﹐認為。
飛騰:
迅速飛起;很快地向上升;飛揚:煙霧飛騰ㄧ烈火飛騰。
群龍無首:
一群龍沒有領頭的。比喻沒有領頭的,無法統一行動。
非是:
1.謂不正當的事。
2.以非為是。
3.不正常﹐意外。
4.不當﹔有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