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訊
詞語解釋:
命令與案件有關的人到案受訊問。
[summon for interrogation or trial] [司法機關、公安機關] 將與案件有關的人員傳告到法庭或公安局詢問、審訊
分詞解釋:
命令:
1.發令以使之。謂發令而使其做某事。現指上對下發指示。
2.帝王的詔命;朝廷的文書。后指上對下所發的指示。
訊問:
1.詢問。
2.省視﹔問候。
3.審訊﹔鞫問。
案件:
1.有關訴訟和違法的事件。
2.泛指事件。
到案:
指與案件有關人員到執法機關參與和自己有關的案件的審理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