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目
詞語解釋:
戲劇的名目:傳統劇目ㄧ保留劇目。
(1) [a list of plays]∶話劇等的名目
(2) [a list of operas]∶傳統戲劇和歌劇的名目
保留劇目
分詞解釋:
名目:
名稱;名義:名目不宜太繁|巧立名目。
戲劇:
由演員扮演角色,為觀眾表演故事情節的藝術。是以文學、導演、表演、音樂、美術等多種成分的綜合,按作品類型可分為悲劇、喜劇、正劇等,按題材可分為歷史劇、現代劇等。在中國,戲劇是戲曲、話劇、歌劇等的總稱,也常專指話劇。在西方,戲劇(英文drama)即指話劇。
傳統劇目:
也稱“傳統戲”。戲曲名詞。泛指1949年以前各個歷史時期編寫,并經過長期舞臺實踐保留下來的戲曲劇目。
保留劇目:
指某個劇團或主要演員演出獲得成功的并保留下來以備經常演出的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