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案

據案
詞語解釋
按住。
[press] 按住
據案其身。——漢. 王充《論衡.訂鬼篇》
分詞解釋
● 住
◎ 長期居留或短暫歇息:居住。住宿。住房。住戶。
◎ 停,止,歇下:住手。雨住了。
◎ 動詞的補語(a.表示穩當或牢固,如“站住”;b.表示停頓或靜止,如“他愣住了”。c.與“得”或“不”連用,表示力量夠得上,如“支持不住了”)。
● 據(據)
◎ 憑依、倚仗:據點。據險固守。
◎ 占有:竊據。盤據。據為己有。
◎ 可以用做證明的事物:字據。證據。單據。論據。契據。言之有據。
◎ 按照:據實。據稱。依據。據事直書。
● 據(據)
◎ 〔拮據〕見“拮”。
● 按
◎ 用手或手指壓:按鈴。按鍵。按鈕。按脈。按摩。
◎ 止住:按捺。按耐。按壓。
◎ 依照:按照。按理。按例。按說。按質論價。
◎ 考查,研求:按驗(審查驗證)。按察(稽查審察)。
◎ (編者、作者等)在正文之外所加的說明或論斷:按語。編者按。
● 案
◎ 長形的桌子或架起來代替桌子用的長木板:案子。案板。書案。條案。拍案而起。
◎ 提出計劃、方法和建議的文件或記錄:檔案。備案。議案。提案。方案。有案可查。案卷。案牘。
◎ 事件,特指涉及法律問題的事件:慘案。血案。案件。案例。案犯。破案。
◎ 古代有短腳盛食物的木托盤:舉案齊眉(形容夫妻相敬)。
◎ 同“按”。

據案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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